我們提前幾週打電話給酒店,安排在一樓靠近游泳池和洗衣房的房間,當我們到達那裡時,我們被告知沒有這樣的房間,所以我們在大廳的十個房間裡找到了一個房間。由於行動不便,我們在那個房間住了3 個晚上,離開了2 個晚上,又回來了4 個晚上,但是第四天的早上,我測試了pos 是否有新冠病毒,打電話給前台告訴他們我們必須開始開車回家,因為我患病的。他們說我們的帳單會在我們上午 9:30 離開時準備好。當我們離開時,他們還沒有準備好帳單,並說他們會透過電子郵件發送,但他們從未這樣做過。我向希爾頓投訴,他們說飯店告訴他們我們超出退房時間就離開了,必須支付第四晚的費用。如果我們被告知我們會住第四晚,而不是帶病開車 8 小時。整個前台的情況很糟糕,包括第二天起床沒有熱水,當天離開並告訴前台有關水的情況,下午 5 點回來,經理告訴我們他們沒有熱水,是的,我上午10 點告訴你,她剛剛想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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