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有差評過,無論是多糟糕的房間,但是這次,,,連續住了好像5天左右,第一天的房間拖鞋很臭,跟前台拿了兩雙一次性拖鞋,第二天就果斷換房間了,這幾天都沒啥。輪到最後一天退房了,前台突然告知説我們在第一天消費了一瓶礦泉水,我們居住期間都是自己買的水,因為可能考慮酒店的水怕放了很久,當天前台就給消費當天備註的前台打電話問,別人就説我們消費了的在第一天,其實倒不是這幾塊錢的事,實在是想不起來就算了我們也認了,而且為什麼第一天的時候不説呢?也有可能水掉地上了沒發現呢?但是那個前台就説哎呀他們實在不想認就算了,就當他們沒喝,這樣搞得像是我們的錯一樣,我們走的當天都還有沒喝完的水都帶走了的,真無語了,本來有機會下次還來住這裏的,這樣一搞算了吧,以後都進黑名單了,而且後面退房當天還發現得腳氣了,也不知道是不是那個臭鞋搞得,反正就是很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