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多國酒店式公寓最差這家!!!刀是切不到東西的,最好自備刀具。因為行李多不想搬來搬去,住了3個星期每天都自己煮東西,當中有一晚煮粥,整個酒店火警鐘響起來,前台問我是否在煮東西,我說是,她說因煮食導致火警鐘響,要罰款500歐羅,然後15鐘後消防車到場檢視了我的房間,整齊清潔沒有任何事親,我也覺得奇怪,也出示我那煲粥,然後他們就走了,退房的時候真的給我加收600歐羅!!我找經理理論了一輪,最後他說不支付就會報警,還說這裡的警察不一定懂英語,叫我自己考慮,我想,第二天早機也不能耽誤,就說一半“300元”就可以支付,最後減了65歐元,就是必須支付535歐元,不給就報警處理。。。。。。。這是我受過最差的待遇,永遠永遠不會再租住阿迪娜公寓!!我還會向阿迪娜總公司投訴這個經理的,太過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