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服務業完蛋了。昨天晚上10點入住,在用酒店的開瓶器打開酒店的玻璃裝礦泉水的時候,開瓶器割到手指,食指挖下來一塊紅豆大小的肉,血流不止。大半夜問酒店要創可貼,簡單處理了一下,隔了17個小時的第二天還在流血。來自酒店的道歉一句都沒有!!沒有!!要不是來出差公幹,誰會願意來香港,服務負分!好不容易睡著了,酒店房間的燈平均一個多小時自己亮一次,是全屋亮!眼睛剛好對着天花板的兩個射燈,直接被亮醒!!!後半夜睡的斷斷續續,簡直慘不忍睹!第二天一早匆匆退房去辦事,午餐時間才有時間想着投訴。酒店説半夜沒有給他們打電話反映亮燈問題,所以不承認有這個問題。我的天啊!我大半夜難道還要掙扎着起床給你打電話,讓你們來房間檢查順便吵我?我第二天可是一天的事情要做!媽呀,祝早日倒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