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西雙版納旅行中,最大的失敗就是這家酒店。
抵達當天,酒店方面拒絕提供機場接機服務,導致我在機場與其爭執了約30分鐘。酒店出示了一份既不是我的電話號碼、也不是我預訂時間的錯誤接機憑證,並以此聲稱我沒有接聽電話。從該憑證內容來看,酒店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提供機場接機服務。
隨後,酒店又改口稱由於沒有我的電話號碼,無法安排接機。但當我表示如果10分鐘內仍無法安排接機,就要求取消我已預訂的8晚住宿後,接機人員在短短3分鐘內便到達了現場。這説明酒店明明具備立即接機的能力,卻故意拖延並拒絕接機長達30分鐘。
在入住期間,整整一週酒店一次客房清潔都沒有提供。在我提出投訴後,酒店方面聲稱因為我開啟了“請勿打擾(DND)”按鈕,所以既沒有進行清潔,也從未進入過客房。然而,房間內的毛巾曾被更換,這與“從未進入客房”的説法明顯矛盾。對此我要求酒店作出解釋,酒店方面未作任何迴應。
之後酒店表示會安排清潔,但實際清潔情況依然極其敷衍,我一共要求了三次清潔。即便如此,清潔後房間內仍然多處積滿灰塵。
這家酒店在多個問題上反覆作出與事實不符的陳述,持續不斷地説謊。
此外,酒店提供的按摩優惠券所對應的按摩店為非法經營場所。在該按摩店中,僅進行了40分鐘按摩,卻被強制收取100分鐘的費用,對方聲稱“在40分鐘內已經完成了100分鐘按摩應包含的全部內容,因此必須付款100分鐘的費用”,這一説法完全不符合常理。
更嚴重的是,與該酒店存在合作關係的這家按摩店,竟在不具備住宿登記資格的足療沙發房內非法留宿客人。綜合酒店持續説謊的行為,以及其與此類非法場所的合作關係,可以判斷,這家酒店完全缺乏最基本的合規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