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訪客我妻子爲兒子(22歲)預訂了在延長住宿酒店一個月的住宿。到達時,我妻子(她和我爲房間付款)被告知,我兒子需要身份證才能入住。他的身份證在被襲擊一個月前被偷,而他還沒有換過。然而,我們能夠製作全綵色複印件(前後)因爲我們保存了所有貴重物品(如信用卡、身份證等)。經理告知這是不夠的,他們的政策是客人必須出示實際的物理ID。諷刺的是,前一天我們才從他過去六週一直住的15英里外的“延伸住地”裏找到我兒子。那個延長逗留期的工作離他的工作很近,但我們決定把他移到我們身邊,以便我們與他聯繫,並幫助他到達雜貨店(他不會開車)。經理(里科)對政策不讓步,所以我們把兒子搬到附近的一家旅館住了幾天,希望解決。我聯繫了“延長住宿賓客服務”(不要打擾您的罐裝和虛假的回覆,因爲我已經直接聯繫您了),並被告知將在48小時內由地區經理聯繫我。在沒有收到任何額外聯繫後,我繼續試圖與客服部門進行溝通,但被告知只有區經理才能允許酒店經理對要求提供實體身份證的規定進行例外處理。一週後,我在酒店爲自己做了新的預訂,外加一位客人。到達時,里科告訴我,因爲我兒子沒有身份證,我無法自己入住酒店。換句話說,儘管我之前(和之後)有過任何入住酒店的經驗,但對於長住酒店,政策是所有入住酒店的成年人都必須出示實體身份證。無論如何,我通知里科我需要立即解決這個情況,因爲我正要離開這個城市,並且想在離開之前看到我的兒子。我懇請他通過電話與區經理聯繫,但他拒絕了。他說他給他們發了一封電子郵件,這是所能做的最多。總結一下--在一週的時間裏,我與“延長住宿客服”進行了五次談話。這些天我與斯蒂芬妮、馬特、薩曼莎、沙尼誇和瑪麗亞的代表進行了交談,每次都有人向我保證,地區經理(薩爾基尼P)知道需要與我交談,並會與我聯繫。尼科也說了同樣的話。我有一個案例號(29763792),顯然沒意思,因爲在Extended Stay沒有聯繫過任何人,我把我兒子直接搬到了Extended Stay Hotel隔壁的萬豪公寓酒店,入住的時候絕對沒有問題。我兒子不需要出示任何身份證,儘管我最終還是隻付了一點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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