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給過任何差評,但是這次不得不吐槽一下,真的很氣憤。這一年多多次入住這裏,因為這個位置看孩子相對方便一些,這次入住三晚的行程,入住1804,第二天客房樓層的管理人員多次找到我説是我的搓澡巾把他們的浴巾染了色,處理了半天下不去,讓我賠償100元,我本身從來不用酒店浴巾,都是自帶一次性浴巾,再者這一年多入住次數購買一車浴巾了,還有一條我沒有用過的破舊浴巾讓我陪100元,還説給我打折了。所以我上來認真勁了,我並不差這錢,但是感覺太憋氣了,自己到北國超市花8快多買了一瓶衣物漂白劑,然後讓他們把浴巾送過來,結果不到十分鐘處理的乾乾淨淨,叫他們來仔仔細細、提燈定損般的看過才算放過我。我就納悶了酒店用的是什麼洗滌劑,都是白色用品難道他們都不備一些相關處理產品嗎,還是現有的洗滌產品質量堪憂。難道就是等着顧客來賠償嗎?!不知道該酒店通過此途徑已經獲賠了多少。二樓餐廳的飯菜及服務更是無語,吃到最後少一個菜都沒人知道,結賬的時候還給算,而且沒有一個表達清晰的服務員,要個醋都不搭理人,這錢花的真憋屈,説了這麼多發泄一下,下次再也不來了……給打算入住的小夥伴提個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