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經得本人同意,私自將房間賣給他人2.5月3號早上訂好房間,並且老闆與我們進行了2次電話確認。“已確認支付,等待入住”的信息,逛玩古城后夜裡2點到達雙廊,打電話尋找具體位置,卻得到“沒有房間”!並讓我們自己找別處去住!!3.半夜2點,我們拖着行李走了大半個街,找了很長,但黑漆漆一片,沒人開店,網上也已然沒有了,未果后打電話給老闆,卻拒接電話!!4.致使我們夜裡4點!返回下關找住處!!5、致使我們第二天的旅遊行程被迫取消!!6.訂了2個房間,留了2個電話,老闆未跟任何一個人取得聯繫就擅自把房間開給他人住!!7、5月4號,老闆未退錢,並未主動與我們聯繫,更別提什麼給予我們說法8、5月4號晚上7點10分,聯繫商家,回復“在開車”!11點20分再次詢問,回復“明天給答覆”!!9.請問,這樣沒有人品!無職業道德!黑心的商家,你家是要上天么?!!10.無比憤怒!氣憤!!的心情,投訴這家客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