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間乾淨整潔,服務好,值得五星好評。
但是攜程就差遠了。
暑假8月份北京行體驗感特別差!!!三個行程最後衹有一個成行,北京幾乎白跑一趟,更過分的是攜程店大欺客,理不直氣還壯,投訴到現在都不處理。
8月11日晚收到導遊的訊息,通知集合的時間和地點。8月12號一早,我們按時到了故宮門口,但故宮工作人員告知,我們三個人的票被退了,無法進入。當即打電話給攜程,客服回覆:後台訂單顯示一切正常。我手機查看訂單也一切正常。但就是被退票了,沒人經過我同意,沒有任何人提前通知我。
軍事博物館也是預訂成功的,可我們到了北京後,攜程才通知我們取消行程的,也就提前了1天通知的。暑假的北京行,因為攜程的問題,等於白去了。
攜程違法 《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發佈的商品或者服務訊息符合邀約條件的,用户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合同成立。 我正常下單並付款了費用,合同就已經成立了,並且訂單狀態也一直“預訂成功”。 《民法典》 577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請攜程合理合法處理消費者投訴。
8月份投訴至今未果,請攜程合理合法處理消費者投訴,不要仗着店大就欺客。
上海市文旅局懶政不作為,包庇攜程。
讓消費者投訴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