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條款及細則
1. 優惠1、優惠2以及優惠3之優惠期為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包括首尾兩日) (「優惠1之優惠期」、「優惠2之優惠期」以及「優惠3之優惠期」)
2. 客戶必須以香港、澳門地區或中國大陸由 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td. (「卡公司」) 發行之萬事達卡 (Mastercard) (「合資格萬事達卡」)簽賬,方可享有優惠 (有關合資格簽賬及優惠之定義請見條款3)。
3. 客戶須於優惠期內透過Trip.com (「商戶」) 香港網站或Trip.com智能手機應用程式 (香港地區版本7. 5或以上) 登入為會員,然後以合資格萬事達卡以港幣作單一簽賬滿指定金額並符合以下所列之要求 (「合資格簽賬」) 預訂預付酒店(只適用於單一交易)、機票(只適用於單一交易)或香港或澳門之當地體驗產品(只適用於單一交易)方可享以下優惠:
a. (優惠1) - 預訂預付酒店滿HK$1,000即減HK$100。每位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内可享用優惠三次。
b. (優惠2) - 預訂機票滿HK$1,500即減HK$150。適用於機票淨價(不適用於中國內地之內陸機票)達HK$1,500及以上的機票交易。每位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内可享用優惠三次。
c. (優惠3) - 預訂當地體驗產品滿HK$500即減HK$50。每位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内可享用優惠三次。
4. 本推廣優惠1之優惠共2,800個名額,所列之優惠將分7週開放使用,優惠名額為每週400個。
5. 本推廣優惠2之優惠共2,800個名額,所列之優惠將分7週開放使用,優惠名額為每週400個。
6. 本推廣優惠3之優惠共2,100個名額,所列之優惠將分7週開放使用,優惠名額為每週300個。
7. 本推廣之優惠名額以Trip.com的電腦紀錄為準,並於優惠期內每週五的凌晨12時至12時半之間更新。
8. 每週之優惠名額先用先得,用完即止。優惠扣減會在用戶付款時在相關頁面自動扣減;如用戶在為相關產品付款時該週的優惠限額已經用完,則用戶在該月未能獲得優惠。
9. 除非另有註明,簽賬優惠不得與任何其他折扣、推廣優惠及折扣產品/活動同時使用。優惠並無現金價值,亦不可兌換現金、其他貨品、服務或折扣及不可轉讓。
10. 優惠須視乎個別產品的庫存供應情況方能確定,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11. 優惠只適用於以港幣付款之合資格簽賬/訂單,惟不適用於透過流動支付或第三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於Apple Pay / Google Pay 等)付款之簽賬/訂單。
12. 如客戶未能成功於進行簽賬交易時登入為Trip.com會員以致未能享用相關優惠,卡公司及商戶一概不負責。
13. 有關預付酒店、機票及當地體驗取消和更改(如適用)需在Trip.com透過客戶服務部門進行,並需要按所購買之預付酒店、機票及當地體驗條款及相關航空公司/ 供應商所設之更改條款處理。如對已使用的優惠之合資格簽賬/訂單作出更改,該訂單所享之優惠將被作廢,客戶須取消合資格簽賬/訂單並重新預訂方可再次使用優惠。客戶於再次預訂時會可能因當時優惠之使用額度已用完而未能使用相關之優惠。
14. 除宣傳品所含之條款及細則外,優惠亦須受商戶的其他條款約束,詳情請向商戶查詢。
15. 如果我們有理由相信優惠的使用是非法、欺詐、未經授權或以不正當方式參與活動的,包括但不限於惡意下單,惡意註冊,利用程式漏洞,使用外掛、外掛程式,倒買倒賣,虛假交易以及其他破壞活動規則、違背活動公平原則的,Trip.com 保留隨時暫停、終止或更改任何優惠及使用該優惠的訂單或以其他方式限制使用優惠的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或作出任何賠償。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
16. Trip.com 不會就因過期、無效、取消、名額已滿、無法使用或由於技術問題而無法使用等因素的優惠而負責或作任何形式的補償。
17. 如有任何不法或濫用,Trip.com 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18. 卡公司及商戶保留更改、暫停或取消本推廣或修訂其條款及細則之酌情權,並對所有事宜及爭議保留最終決定權。. 優惠須視乎個別產品的庫存供應情況方能確定,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