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持券者須攜同此券於所列航班啟航前最少45分鐘抵達券上所列金光飛航售票點換取有效船票。
2. 啟航前15分鐘,金光飛航換票處將無法兑換該航班之有效船票。
3. 金光飛航市區航線指:香港港澳碼頭來回澳門氹仔客運碼頭
4. 此券衹適用於券上所列的有效日期或之前的航班,逾期無效。
5. 換票券適用於星期一至星期日出發之航班,單程雙向皆可。
6. 同一訂單內所有的票券需一次性換取,每個換票證號碼衹可使用一次及衹可兑換一張單程有效期內出發之船票。
7. 發出船票與否按換票時座位供應而定。
8. 此券不可兑換現金、不可退款或轉讓。
9. 經此券換領的船票一律不可更改或取消。
10. 如有遺失或被竊,恕不補發。
11. 未經本公司同意而擅自更改此券內容或有任何毀損,本券作廢。
12. 所有服務皆受金光渡輪有限公司乘客及行李運載條款約束。
13. 金光渡輪有限公司保留限制於每一航班上使用換領券的數量及終止使用此服務之權利,無須預先通知。
14. 如有任何爭議,金光渡輪有限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15. 小童年滿一歲必須購買船票。
16.注意:請務必妥善保管好您的船票,如有遺失或被竊,恕不補發或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