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旅客從深圳蛇口郵輪母港出發前往香港國際機場,需已預訂從香港國際機場出發的飛機航班且所選乘航班主承運航空公司已加入海天聯運服務(參考以下表格)。
接駁時間要求為(以下表格轉機時間+船程時間40分鐘)
一、訂票須知
(一)適用範圍
1. 僅適用於已預訂從香港國際機場出發的飛機航班、且所選乘航班主承運航空公司已加入海天聯運服務、需跨境接駁服務的旅客,不適用於需入境前往香港市或香港國際機場非禁區區域的旅客。
詳見
2. 僅適用於經香港國際機場過境前往第三國(地區)的旅客,不適用目的地為中國內地的旅客。
3.不適用持候補機票的旅客(含航司職員票)、依航空公司要求需申請無人陪伴服務的兒童、擔架旅客。孕婦及行動不便的旅客須事先向航空公司申請並持航司認可的證明文件。
4. 依相關規定,如需台灣轉機前往第三國家的大陸居民僅能由「重慶、南昌、昆明」三個城市機場經台北桃園機場進行轉機。
(二)訂票條件
1.旅客須持從香港國際機場出發、已確認飛機航班、且機票票面日期為船票票面日期的當日,或至翌日凌晨03:00前的有效機票。
2.旅客預訂船票,須自行核實出行的飛機航班號碼以及個人資料。
3.旅客須預留足夠的轉機時間以滿足接駁需求。最少轉機時間為旅客所選的船班抵達香港機場海天中轉大樓的時間至機票票面時間,最少轉機時間的要求是:
(1)預訂已開通預先報到服務的航空公司飛機航班,且已在港口完成報到、值船手續辦理的,跨境接駁轉機時間需滿足80分鐘(注意個別航空公司仍需滿足110分鐘)。
(2)預訂已開通預辦報到服務的航空公司飛機航班,但未在港口完成報到手續辦理的,以及預訂未開通預辦報到服務的航空公司飛機航班的,跨境接駁中轉時間需滿足110分鐘(注意個別航空公司仍需滿足120分鐘)。
詳見
4.預訂已開立通過夜間航班服務的航空公司飛機航班,旅客抵達香港國際機場海天中轉大樓後可接駁機票票面時間在24小時內的飛機航班。 (僅限部分開通過夜間航班服務的航空公司)。
詳見
5.如旅客所預訂飛機航班為共享航班,旅客應核對所預訂航班的主承運航空公司是否有參與海天聯運服務,預訂船票時須正確填寫主承運航司航班號碼。如所預訂共享航班的主承運航空公司不在海天聯運航空公司清單中,則不可預訂香港機場航線船票。
6.旅客須確認持有符合目的地國家要求的旅行證件及相關入境證明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護照、目的地及中轉地所需簽證、回程或續約機票、其他證明文件等,符合目的地入境要求。
7.部分國籍旅客經香港國際機場轉機航班,需事先取得香港入境處核發香港中轉簽證。
8、如旅客因不符合以上任一要求或因其他個人原因在香港國際機場無法出發,將依相關規定原路退回始發地。旅客需自行承擔返回內地船票費用及相關其他費用。
轉乘航班 的所需步驟如下:
香港機場航線行李直掛服務
深圳蛇口國際郵輪母港為部分已開通海天聯運服務的航空公司旅客提供行李直掛服務《行李直掛服務的航空公司列表》。
旅客可於深圳蛇口國際郵輪母港二樓香港機場報到櫃檯辦理值船手續時,將行李托運至飛機目的地(托運服務僅限直飛航線,如航程中有中轉則不適用)。
旅客搭船抵達香港國際機場海天轉機大樓後,須前往對應航空公司報到櫃檯辦理報到手續,領取登機證及飛機旅客離境稅退稅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