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票須知
1.適用範圍
(1)僅適用於已預訂從香港國際機場出發的飛機航班、且所選乘航班主承運航空公司已加入海天聯運服務、需跨境接駁服務的旅客,不適用於需入境前往香港市或香港國際機場非禁區區域的旅客。
(2)僅適用於經香港國際機場過境前往第三國(地區)的旅客,不適用目的地為中國內地的旅客。
(3)不適用持候補機票旅客、單獨出遊未成年旅客、擔架旅客。孕婦及行動不便的旅客須事先向航空公司申請並持航司認可的證明文件。
(4)依相關規定,持中國因私護照的旅客如需前往台北桃園機場中轉前往第三國家(地區),應從「重慶、南昌、昆明」三個城市機場出境。
2.訂票條件
(1)旅客須持從香港國際機場出發、已確認飛機航班、且機票票面時間為船票票面時間的當日,或至翌日凌晨03:00前的有效機票。
(2)旅客預訂船票,必須正確填寫實際出行的飛機航班號碼以及個人資料。
(3)旅客所選的船班抵達香港國際機場海天中轉大樓的時間至機票票面時間,須預留足夠的中轉時間以滿足接駁需要。最少轉機時間要求是:
a.預訂已開通預辦報到服務的航空公司飛機航班,且已在港口完成報到、報到手續辦理的, 跨境接駁轉機時間需滿足90分鐘(注意個別航空公司仍需滿足120分鐘,詳見《海天聯運航空公司列表》)。
b.預訂已開通預辦報到服務的航空公司飛機航班,但未在港口完成報到手續辦理的,以及預訂未開通預辦報到服務的航空公司飛機航班的,跨境接駁中轉時間需滿足150分鐘。
c.預訂未開通預辦報到服務的航空公司飛機航班的,因航空公司在香港國際機場海天中轉大樓的報到櫃檯服務時間有限,僅能預訂08:45-19:00期間由蛇口郵輪母港出發的船班。
(4)預訂機票
(5)如旅客所預訂飛機航班為共享航班,旅客應核對所預訂航班的主承運航空公司是否有參與海天聯運服務,預訂船票時須正確填寫主承運航司航班編號。如所預訂共享航班的主承運航空公司不在海天聯運航空公司清單中,則不可預訂香港機場航線船票。
(6)旅客須確認持有符合目的地國家要求的旅行證件及相關入境證明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護照、目的地及中轉地所需簽證、回程或續約機票、其他證明文件等,符合目的地入境要求。
(7)部分國籍旅客經香港國際機場轉機航班,需事先取得香港入境處核發香港中轉簽證,
(8)如旅客因不符合以上任一要求或因其他個人原因在香港國際機場無法出發,將依相關規定原路退回始發地。旅客需自行承擔返回內地船票費用及相關其他費用。
乘船須知
1.手續辦理:
(1)建議旅客距離船票票面時間60分鐘前至蛇口郵輪母港二樓香港機場報到辦理報到或報到手續。船票票面時間為07:15的船班,報到櫃檯辦理手續的時間為06:00。
(2)距離船票票面時間30分鐘前將停止辦理報到及行李托運服務。距離船票票面時間15分鐘前將停止檢票。
(3)如旅客未在船票票面時間前完成報到、值船手續辦理,可能導致因跨境接駁時間不足而耽誤行程。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旅客本人承擔。
2.行李托運
(1)每位旅客可免費托運1件行李,重量不超過30公斤,尺寸不超過158公分(長+寬+高)。
(2)超過免費托運行李限額的每件收取人民幣30元。如單件行李重量超過30公斤低於32公斤;或低於30公斤且尺寸超過158公分(長+寬+高)的,每件加收人民幣30元。
(3)香港機場航線行李超限收費屬高速客輪行李托運費用,不含航空公司所收飛機托運行李超重費用。
(4)請嚴格依照機票托運轉李限額及航司要求打包行李,以免耽誤行程。除國泰航空可以在蛇口郵輪母港收取飛機超額行李托運費以外,其他航司暫不能在港口收費。如行李超重、超件、超大,需至香港國際機場海天中轉大樓航司報到櫃檯辦理付費。
3.離境退稅
如旅客預訂的機票含預先支付飛機乘客離境稅,可於香港國際機場海天中轉大樓經過安檢後,前往離境退稅辦理櫃檯領取飛機乘客離境稅120港幣。如未及時領取,需自行與航空公司聯繫。
轉乘航班 的所需步驟如下:
1、船班當天乘船須帶上有效證件及有效船票;
2.旅客持票乘船,只限於船票註明日期、航線、出發時間,逾期無效。
注意:旅客從深圳蛇口郵輪母港出發前往香港國際機場,需已預訂從香港國際機場出發的飛機航班且所選乘航班主承運航空公司已加入海天聯運服務(參考產品介紹中的航司清單)。
接駁時間要求為(產品介紹中的航司清單顯示的中轉時間+船程時間3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