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萬年冰洞玩,由於天氣冷,租5件棉襖,每件20,押金200,共300元整。萬年冰洞出來,穿着棉襖周圍景點逛了逛,回去退棉襖,租賃棉襖工作人員只給押金150,當地警察工作人員協調返還押金175。景區沒有明文規定棉襖不能穿離萬年冰洞,現場租賃棉襖人員沒有說穿棉襖離開景點收費。投訴需求一,萬年冰洞為當地人民產業,應當為地方政府化該有文明條款。投訴需求二,現場工作人員素質低下,這種行為為欺騙消費者,敲詐旅遊者的利益。投訴需求三,當地警察不依法辦事,維護當地私慾,不按照收據發票辦案。這類事情發生不止一次,應該嚴懲。建議取消這個景點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