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料理店,拉開門,是個空無一人的花房,四處點着暖爐。再往裡邊走,所有人都在屋裡熱火朝天的啃骨頭鍋。骨頭鍋就很韓國(沒肉),全是煮得稀爛的大骨頭,骨頭縫裡有碎肉。啃得很艱辛,而且感覺自己是條狗。啃完用鐵勺鏟一鏟鍋底,鏟上來兩大勺碎肉,居然比骨頭上的肉還多。但是煮過骨頭的湯蠻香的,後悔沒有一開始就點些老豆腐小白菜啥的。後面追加了一份蓬鬆多孔的豆腐,又加了一份泡麵,一個蛋,一碗芝士,很香而且終於吃飽了。結賬倆人4800日元,還算適正價格,但是一個泡麵餅500日元,我就有一點想罵街。轉頭想想,如果沒有這個泡麵餅,搞不好會損失兩千塊錢那麼多的快樂。(對不起我最近真的很喜歡逼逼賴賴性價比)總之,不是什麼——特別精妙的好吃——就是高熱量的好吃,和凌晨兩點偷偷在家吃湯達人,還要加叉燒和蛋的快樂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