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通過攜程網預訂,在國內已經交付酒店費用費。入住酒店後,根據酒店方要求通過信用卡交951歐元的按金。
27日,辦理了退房,經與前台反覆確認,因為沒有產生額外費用,酒店不給提供住宿發票(因為之前通過攜程已經付款),但按金將直接退款到信用卡中,當時在等着1小時,沒返回到卡內(同行另一個屋的人很快到賬了),又與前台人員確認,回覆説可能之後幾小時會返回,請再確認。然後就幾小時後回國了。
回到國內,仍然沒有返回,11月1日,致電攜程網,提供了酒店信用卡票,得到回覆是需要2-3周工作日協調去找代理溝通。期間,也提到説是信用卡方問題,但我仍跟信用卡溝通,得到回覆根本不是信用卡方佔用的問題。在此期間,也是多次跟攜程確認,直都是溝通,到第三週工作日仍然沒有得到滿意結果。
到12月2日12點前也沒有得到回覆。
現在本人需要攜程解決該問題,本人無法繼續等待,每次攜程工作人員都反饋在溝通,請攜程返還信用卡的按金費用951歐元,因為我也要還信用卡,不能損害消費者權益,畢竟出行一直都用攜程,也相信攜程可以付款讓本人滿意。對於酒店方,認為攜程與代理需要溝通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