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四點入房,發現燈光狂閃及斷電
維修一個小時(短暫的維修好)
這時提出換房説訂滿了,此時協商賠償200r
隨後到了晚飯時間,與朋友聚餐到晚上9點回酒店
10點半又開始閃爍跳匝!且發現馬桶坐墊上有水漬。
酒店方表示説有人退房了,可以換個房間
換房間是由高換低,私湯家庭房→私湯標間,差價為141r。並且從封閉式陽台的私湯池換成了半開放式,當夜京山降温且降雨,冷熱交替導致我晚上發燒至38.5度。酒店僅提供了"温度計和一張退燒貼"
酒店方解釋為怕客人過敏不提供葯物,並讓我們自行尋找跑腿以及外賣,女朋友查詢了酒店的位置超過了配送跑腿的範圍。
隨着越燒越高,女朋友衹能求助京山市的女生朋友。
女生朋友一個人大過年的打了出粗車風雨交加來給我送葯。酒店方的態度是全程推脱推諉,説好的請示領導第二天也未見主動溝通,態度之差令人瞠目。
在此期間及後續的溝通中一直是攜程在跟蹤該事宜,態度極佳且高效,以後訂酒店還來攜程但絕不定這家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