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1-24日入住期間遺落在酒店一部蘋果11手機,酒店保潔發現後並未將其上交而是選擇帶回家,拿回去充電兩天後也沒有上交,在此期間還開過機,因為是備用機所以在26號再次入住時才發現遺失,馬上聯繫酒店前台詢問保潔是否發現,得到否定答案後要求調取監控,監控顯示我當時入住的房間為監控死角,看不到房間是由哪位保潔打掃的也看不到保潔是否拾取了物品,因為手機定位訊息顯示在某村某户,所以我將定位訊息提供給酒店方詢問此位置附近是否有相應員工,酒店方説沒有,都是在縣城居住,沒有在村的,而是保潔員工都是在崗三年以上的老員工,絕對不會發生這樣的事,建議我報警處理,得到答案後我選擇報警,警察到來後,酒店方提供了三位保潔人員的地址訊息,位置與我所掌握的手機定位距離相吻合,第二日早晨手機交還到了我的手裡,有位自稱酒店財務的女士詢問我有什麼訴求,與昨天警察沒有出警的時候態度截然相反,第二日自稱酒店經理的女士提出賠償我一日房費,我拒絕了,我沒有任何訴求,這件事的發生我本人也確實存在了一部分責任,沒有及時發現遺失,給了其他人想象的空間,衹希望以後入住的其他人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不要發生類似的事。(以上事情均有訊息留存,包括:報警電話記錄、視頻記錄、定位訊息截圖,有任何不實願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