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明節期間一行6人從東莞去汕頭玩,回程路上遇到下大雨塞了六小時的車,朋友提議乾脆途經龍門泡温泉,於是下午15:30臨時定了貴酒店。大概六點多,貴酒店打了禮節電話來,問幾點到店,我清楚的説,已經塞了6個多小時,車上6個人沒辦法吃飯沒辦法上廁所,也不確定能不能到店,且諮詢了退款事宜,貴酒店僅表明,那妳需要聯繫攜程,便掛了電話,真的想請問你的禮節電話意義在哪裡?
2.到店時,貴酒店前台詢問我是否入住並詢問我是否有預訂,等我説出預訂姓名後,由於禮節電話投訴,她態度非常輕浮,用“瞟”的眼神完成她整個入住手續。由於訂酒店時,我有提出延遲退房要求,該辦理入住女士一副我施捨你到13:30的表情,真的感謝您的施捨,我們最後12:30左右退房。我真的建議貴酒店加強此為女士的專業培訓。
2.訂房的時候,其中一間房明確標註2位大人1位10歲小孩,同行友人和小孩先去泡温泉,額外買了一張入場卷,等我要下去泡温泉時,由於我沒帶房卡,我跑上去拿房卡(入住時前台未説明,上去拿了房卡,又跟我説這不是原本的房卡里麪沒有券,不讓我進去。可是妳也跟我確定系統裏面就是兩個人進去泡額外買了一張券,友人拿了房卡也沒帶手機,也因為這樣我沒泡上温泉。
4.房間浴室都是水垢和白色(大概是泡沫)垢,冰箱漏水。
總之,以後不會在入住此酒店,花了比平常雙倍的錢,受了比平常雙倍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