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店遺失一個華為電腦的充電器,19號的早上8點20分左右我急着退房,因為我早上九點鐘有課,當我到達學校的時候,發現我的充電器沒帶,8點56分打電話和酒店前台確定,酒店前台也告知我要我當天去酒店前台報我的名字和電話去拿我的充電器,但我當天晚上去酒店前台找我充電器的時候,前台的服務員,找早班的值班經理和當班的搞衞生阿姨,都説沒發現我的充電器,用各種理由推辭責任,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任何答覆,衹能告知我20號上午會和領導反饋給我一個明確的回覆,但我一直沒有得到酒店,任何一個回覆我的訊息,20號上午我又打電話給前台確認,到目前為止,沒得到東城酒店任何一個回覆處理意見,嚴重影響我的工作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