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賠償清潔費連打8個電話,在前台協商1次,上房間2次
定的連住兩晚,第一晚由於來例假不小心沾染床品,沒來得及跟前台説就出門了。在外面遊玩接到第一次電話要求賠償600元(理由是沾染到鴨絨被難清洗)要求酒店方提供床品採購單、清潔賠償費用定價表和相關監管部門文書,隨後改口可以協商。
晚上21:45第2次來電詢問什麼時候回酒店協商,當時正在外面玩,且白天已明確表示會進行賠償,衹要提供相關資料即可。隨後回到酒店前台,前台經理表示賠償400即可。
晚上22:41回到房間看到給換了床品,未鋪開且被套發黃,鋪開後明顯比床小,聯繫前台後換了一床,理由是布草間沒有多餘床被。隨後前台經理再次來到房間要求進行賠償協商,我説最多100,還是因為由於我自身生理原因,但是清潔費用已經包含在房間費用裏,難道我不弄臟床品就不換不清潔嗎?
第二天上午再次打來電話聯繫,説可以賠償100,我也表示會進行賠償。退房後再次打來5個電話,後加了微信沒及時回覆又打來電話。
第一次打差評,很客觀,環境中規中矩,套餐包含的餐飲(2日早餐、2頓正餐)未吃不做評價,地理位置確實合適,但是酒店服務和做派確實不敢恭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