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小插曲,我訂的是夫妻套房,但是賓館管理員跟我爭吵一件事,就是不讓我老婆和我同一個房間,他說由於我老婆是未成年,所以不可以同房,但我強調了一件事,根據中國的法例,沒有一條是不可讓未成年人入住酒店和賓館,我也經常在內地和我老婆入住賓館和酒店,全部都是正常跟着規矩去登記及聯絡家人確認的,但管理者說這是老闆規定的,又說要把錢退我,要我們離開,我說如果真的不能入住,你又不能提出法律條文,我只好報警處理,我作為一個消費者,正常地消費,我應該要有適當的保障,我完全明白中國有這個規定是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但也沒有說不能按正常途徑登記入住的。如果這樣把人趕走,只是為了免得捲入犯罪的漩渦,只為了省事,不想牽涉罪行,你更加應該要求對方正常登記拍照就可以,而不是一刀切,把人趕走走了事,這是一個自私的行為。幸好最後的解決方案是我出示了香港的結婚證書,管理者備案了。最後我說說賓館的環境,首先衛生條件一般有昆蟲,電掣有USB充電,廁所很迷你這個價錢我當然明白,隔音非常差,早上我老婆就被外面的聊天聲音嘈醒了。枕頭套也不是特別乾淨,淨係來說我下次不會光顧這一層,因為這一個賓館是整個大廈唯一一個不能升降機直到的賓館。這一個大廈整棟都是賓館。價格大家都差不多,但我考慮到環境和態度及處理方式。我真的不會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