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房間環境很差,地板上有遺漏未打掃的水果核和牙簽,沙發套有污垢,馬桶兩側有極其嚴重的積垢,總之,環境體驗感很差,不值得這個價格,位置也不好找,當天坐車比較累入住比較晚了,也沒有申請換房間,總之出行就是為了舒服乾淨,綜上非常不推薦。
第二,攜程上下訂單顯示“憑當日高鐵票報銷10元打車費(抵達站為鄭州東站)”,以上是訂單原話,可見附圖。入住之前從鄭州東站打車路上注意到訂單頁面是是憑當日高鐵票報銷打車費,故而沒有和出租車要小票。第二天退房時,按照訂單界面要求出示高鐵票,前台説不可以,必須要打車票才可報銷10元。我將訂單截圖界面打開給前台看,前台堅持説憑打車小票報銷,我問若是憑打車小票報銷為何不在訂單界面説明?訂單界面的明明顯示憑高鐵票,前台依舊堅持説訂單這麼顯示,但實際上是憑打車小票。我最後衹是呵呵了,這個解釋並沒有説服我們,到最後反而也不在意這10元打車費,衹是酒店並未履行按照訂單界面的承諾,前台也未作解釋,反而一直在説他們都是憑打車小票報銷。如果是按照打車小票,為什麼不在訂單界面顯示憑打車小票,既然訂單顯示按照憑當日高鐵票報銷,又為何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