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糟糕的住宿體驗。
我們是兩位男士出行,訂住宿的時候,這個親子家庭房的價格和雙人房差不多,於是訂了這個房間。
1、房間應該是原來十幾個人住的改裝過來的,因為兩側牆壁上有十幾個插座和枱燈,一開始我還以為就是這樣設計的,後來才意識到是改裝過來的。
房間很大,層高約有正常房間的兩倍,我同行的朋友甚至感覺能產生回聲。房間大,並且有很大的落地窗,這樣的後果是,天氣晴朗時,陽光能夠充分地把整個房間加熱。雖然地處高原,但仍可以毫不誇張地説,房間悶熱得要命。我一天爬完亞丁長線,6點回來躺在床上休息,熱得感覺分分鐘能中暑,然而房間沒有任何散熱設施。事先聲明,不是我們矯情,我跑了三年的馬拉松,常常頂着大太陽長跑,從來沒有中暑,從來沒有感受過如此的熱量。我們兩人爬完亞丁五色海和牛奶海,甚至在沖古草甸前往洛絨牛場的觀光車路段也是徒步前行,全程沒有吸一口氧,下山回來還沒有到很累的程度,卻被房間的酷熱擊潰心理防線。就我們的身體素質,至少比90%的人強吧?你覺得你能頂得住嗎?
後來我看攜程上面寫有遮光簾,我現已離店,無法求證。不過就算有遮光簾,對於一個外地來此初次遊玩不瞭解當地氣候的旅客來説,能記得在早上出門前拉好遮光簾嗎?
沒有空調我能理解,因為我發現高原地帶的住宿大多都沒有空調,或許是出於保護環境的原因?我不知道。但是房間設計上應當考慮到通風散熱,否則在夏天8點天黑前,凡是遇到晴朗天,房間都會悶熱至極,即使拉上了遮光簾,我認為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2、400多一晚的房間,沒有獨衞,這還是我入住時才知道的。我訂房間時,房型缺陷裏沒有寫明沒有獨衞,不知道是攜程還是商家的原因,這樣基本的設施缺陷,不論是商家還是攜程都應當盡到對消費者充分的提示義務,這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的,然而在我訂房間時,我並沒有在訂房界面上注意到如此提示。後來我又查看訂房界面,房間名稱已從我訂時的“親子家庭房”變為了“陽台標間(公共衞浴)”,兩者應是一致的房型,因為兩者有關説明及所用圖片完全相同。我感受到了欺騙和隱瞞。
儘管房型所展示的圖片是公共衞生間的圖片,但我怎能意識到該房型是共用衞生間的呢?圖片説明遠沒有文字説明來得直接、清楚、明瞭。況且現在住宿的圖片有幾個能完全相信,僅作參考罷了。即便圖片真實,我陽台上的吊牀又去哪了?左右隔壁兩間都有,就我這一間沒有。
唯一的優點是離景區門口近。
評論區有刷好評之嫌(我認為衹是有嫌疑,我沒證據,並不代表好評一定都是刷的。但是這麼多好評一定程度上誤導了我選擇這家住宿,換來了一個如此之差的住宿體驗)我向來不願給差評,我知道差評對於商家來講,影響是多麼惡劣,但這次的住宿體驗,可謂是我這麼多年來出行遊玩最差的一次。望能有所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