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訪客我在這個酒店住了2天,從5月31日至6月1日,我通過“Trip”應用程序提前三週預訂了酒店,並在應用程序內成功支付了費用。(收據還是有的,付款記錄還在Trip app裏。)5月31日晚上,入住的時候,一切都很順利,入住人員沒有提到任何問題,除了要交150美元的押金。一天後,美國銀行通知我,這家酒店已經從我的銀行賬戶中提取了330美元。我親自和酒店經理見面詢問原因,經理告訴我,我之前的付款沒有通過,所以現在要支付那個金額。我真的很震驚,我向經理展示了我通過Trip應用程序支付的付款收據,但經理仍然不接受,要求我的銀行進一步確認,以證明我已支付酒店的費用。由於是在我退房過程中,我沒有足夠的時間從銀行賬戶中取回證明來證明這一點,所以我暫時擱置了這個問題,以便稍後解決。我不明白爲什麼酒店工作人員未經我允許從我的個人銀行賬戶中提取資金,同時,Trip應用程序和酒店如何協調已經支付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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